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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6篇)

来源:框赞情感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以下为甲方)

  受聘人员:(以下为乙方)身份证号码:

  振儿园因工作需要,聘用为本园班幼儿教师,担任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单位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聘用乙方在幼儿园工作。

  (2)甲方应每月按时支付工资。

  (3)甲方组织安排受聘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等活动。

  (4)甲方保证受聘人员享受有同类人员同等的学习、民主管理、政治荣誉等权利。

  受聘人员的义务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聘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学习业务,钻研技术,努力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任务。聘用单位的义务职责:

  三、受聘人员劳动报酬:聘用期间月工资元。因为是小小班,教师工资根据幼儿人数收费情况而定最高工资与其他三个班的民办教师工资持平,幼儿人数达到30-40人,不达这个标准的,按人数比列计算工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所规定的条件的;

  2、受聘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1),屡次迟到,或旷工一天以上,或需长期请假;(2),品行不正,造成不良社会效果;(3),工作不负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4),恶意终止合同。

  3、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1),保教质量差,不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情节严重;

  (2),体罚幼儿,情节严重;

  4、聘用单位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5、由于自然因素或者社会因素而发生了双方当事人无法预料或者虽可预料但无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有公办幼儿教师补充时本合同一定终止,自行解除,不再是本园的教师。

  五、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都应遵守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未经协商同意,违约一方应给对方赔偿损失。

  六、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终止后如工作需要又本人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续聘签订合同。合同不得涂改否则失去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并受到法律保护。

  八、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单位(盖章):振儿园

  受聘人员(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章)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我院人事制度改革文件的规定,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任合同。

  一、聘任期限

  1、本合同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___个月。

  2、试用期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期限为个____________月。

  二、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自愿受聘在____________岗位从事工作,并履行下列工作岗位职责。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和聘任岗位的职责,结合乙方应聘时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制定聘期内详细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目标。

  2、甲方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成果拥有知识产权。

  4、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上规定的工作培训条件和保障。

  5、其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职工,享受学院和甲方在政治、学术、教学和科研经费支配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2、乙方享受学院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等方面规定的权利。

  3、乙方享受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待遇和保障。

  4、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

  5、其它:

  四、工作报酬及待遇

  1、乙方在受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以后随工作变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甲方与乙方协商再作调整。

  2、乙方享受所聘岗位与聘任层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其它津贴。

  3、乙方因工负伤、致残及职业病的待遇,探亲、结婚、丧假的待遇,女性工作人员生育的待遇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的报销标准和医疗期按国家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1、甲方应严格遵守人事法规、纪律,努力维护乙方人事权益。

  2、乙方应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保守工作秘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

  合同的变更,在下列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1、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调整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根据所从事的工作及自己贡献情况认为有关条款需要变更的。

  3、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修改的。

  合同的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不履行职责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

  患病或非因更负伤,医疗期欺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履行公民义务,批准应征入伍的。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执行期满之日,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期内,乙方因被判刑、劳动教养、开除、除名,从决定之日起,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3、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合同续签

  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本合同终止前___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经另一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合同到期后未办理续签手续但事实聘任关系仍然存在的,视为续签与原合同相等期限的合同,可补办续签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甲方对作为优秀人才引进的乙方,根据其学历层次、教学和科研水平,按照《____________学院优秀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费用。

  2、乙方在聘期内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约定,需向甲方退还有关费用,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聘期年限补偿费和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签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赔偿金确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争议处理

  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在双方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情况下,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向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提交《____________学院人事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调解,或向____________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

  十、本聘用合同期限不受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学院人事处各持一份。

  十四、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或涂改无效。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邢台市《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精神,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月 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间:双方必须执行国家教委正式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合同期间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

  1、 负责乙方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 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与安排,并对其思想、工作等表现,实施考核和奖励。

  3、 创造条件,鼓励乙方在业余时间内自学成才,优先安排时间参加函授或考试(费用自理),乙方如学有专长且能学以致用,成果明显,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聘用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聘乙方,但有类似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可解聘,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造成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②挪用幼儿园经费的,造成后果的;

  ③教育、教学管理、后勤服务失职,造成后果的;

  ④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情绪的。

  5、 聘用期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内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身体状况,考虑是否继续聘用。

  6、 乙方五十周岁,自然离岗。

  乙方:

  1、 享有所在岗位同职人员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国家法律、《教师法》保护和本合同明确的一切权益。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3、 积极履行保教义务,廉洁奉公,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4、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要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职,如中途辞职,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务及要求协定如下:

  1、 任务:依据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2、 乙方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尊重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学历和专业水平,品行良好,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 甲方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乙方每学期进行绩效考核,一个学年度综合,采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内的工资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实行月薪制(寒暑假照发),工资实行结构制:主班基本工资 1600元,配班基本工资1500元,保育基本工资1400元;另:全勤奖50元,教学奖50元,安全奖50元,其他奖项,50元,(保育不包含教学奖,安全奖)工龄奖每年50元。

  2、 所有聘用人员每月15号发放工资,每月扣押半月工资作为合同保证金,违背规定,幼儿园解聘保证金不予退回,解聘经甲方同意离任退回保证金。

  3、 中国传统节日甲方提供福利发放。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园董事会的补充决定或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鉴证单位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年月日: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29号)文件精神和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____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

  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

  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

  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

  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

  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申请调解。

  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

  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为准。

  2、《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教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

  单位性质:全民所有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 路 弄 号 室

  户口所在地: 区 路 弄 号 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某某]29号)文件精神和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某某]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某某]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 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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