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到国税局拿注销申请表,按国税局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然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国税局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局拿注销申请表,补税后,然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再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拿着税务注销通知书,去注销银行账户;同时拿着注销通知书到工商局拿注销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完毕并交回工商局,最后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